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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發佈

2017-12-29 17:5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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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記者 安蓓)國家發展改革委29日對外發佈《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目錄清單之外一律不得有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説,目錄清單包括了政府定價管理的所有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實現一張清單全覆蓋。

其中,中央定價項目共5項,包括商業銀行基礎服務收費和銀行卡刷卡手續費,民航壟斷環節服務收費,沿海、長江主要港口及其他所有對外開放港口服務收費,徵信服務收費,電信網和互聯網網間結算價格。地方定價項目平均每省約13項,主要集中在車輛通行費、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危險廢棄物處置收費、公用事業經營單位提供的具有行業或技術壟斷的且與主營業務相關的服務收費等。

此外,還有個別省份對少數具有地域性特徵的項目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如礦山應急救援服務費、政府投資興辦的邊貿交易場所及設施交易服務收費等。目錄清單逐項列明了所有收費的項目性質、收費文件依據、定價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等信息,便於群眾查詢、使用和監督。

今年以來,國家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價格主管部門,對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進行全面梳理。清理規範後,中央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由原來的13項壓縮至5項,壓縮幅度62%;地方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由原來平均每省25項壓縮至13項,壓縮幅度48%。

這位負責人説,下一步我國將建立清單動態調整機制,同時持續保持對違規收費的高壓態勢,進一步規範重點領域收費行為,加強市場價格監管與反壟斷執法,規範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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