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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出臺培訓課程指導標準為教師能力提升“照鏡子”“開方子”

2018-01-03 14:5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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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3日電(記者 施雨岑)為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能力,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教育部日前出臺《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培訓課程指導標準》,以培訓目標、能力診斷、課程內容、實施要求等四個主要模塊,幫助教師確定當前工作能力實際狀態,解決實際問題,為他們提升能力素質“照鏡子”“開方子”。

指導標準涵蓋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的師德修養、班級管理、學習與發展、學科教學等15個學科領域18項標準,以及學前教育階段教師的幼兒研究與支持、幼兒保育與教育等4個學科領域4項標準,共計22項標準。

據教育部教師工作司相關負責人介紹,指導標準分為培訓目標、能力診斷、課程內容、實施要求等四個主要模塊。其中,培訓目標是對教師專業發展的具體要求,是對教師工作能力的理想狀態,給教師發展“建模子”;能力診斷用於確定當前教師工作能力的實際狀態,通過能力表現級差表,判斷實際狀態與理想狀態的差距,科學診斷教師培訓需求,帶教師個體“照鏡子”;課程內容著眼于縮短實際狀態與理想狀態的差距,幫助教師解決實際問題,提升能力素質,給教師提升“開方子”;實施要求重在為縮短差距提供有效的方式方法,推動各地創新培訓模式,增強培訓實效性,為教師培訓“找路子”。

這位負責人表示,此次印發實施的指導標準,只涵蓋義務教育階段語文、數學、化學學科教學教師培訓課程指導標準,其他領域標准將陸續研製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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