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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開展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試點工作的通知

2018-01-16 14:19 來源: 國土資源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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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開展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試點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廳函【2018】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其他有關直屬單位,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部機關各司局:

本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自2008年批准實施以來,各地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嚴格規劃實施管理,強化土地用途管制,在大力推動生態文明建設,保障糧食安全、生態安全,促進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和加強區域協調、城鄉融合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本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於2020年到期,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國家發展戰略,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經國務院同意,部擬在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部署開展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試點(以下簡稱規劃試點)工作,以點帶面探索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方法及管理方式,為全面開展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工作積累實踐經驗。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緊扣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矛盾變化,明確新時代土地利用戰略和目標,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大力推進生態國土建設,繪製未來美麗國土一張藍圖。按照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的統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等要求,進一步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創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和實施體制機制,提出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的指標體系、政策體系、標準體系、統計體系等,加快土地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土地利用方式轉變和質量提升,強化空間治理能力建設,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本次規劃以2035年為規劃目標年,展望至本世紀中葉。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安全優先、底線管控的原則。以資源環境承載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為約束,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治理導向相結合,優先佈局關係區域生態安全、糧食安全、環境安全、經濟安全和文化傳承等國土空間,切實提升土地利用質量和效益,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二)堅持全域統籌、用途管制的原則。統籌考慮城鄉融合、區域協調、可持續發展對資源利用、生態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合理安排土地保護、開發和整治,促進形成科學適度有序的國土空間佈局體系。加強全域全類型用途管制,將用途管制擴大到所有自然生態空間,提升空間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堅持節約集約、綠色發展的原則。將節約集約利用資源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強化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約束規範各類土地利用行為,確保人均城鎮工礦用地和單位國內生産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穩步下降,推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以土地利用方式轉變引導加快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四)堅持以人為本、協調發展的原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考慮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和發展階段,完善人地挂鉤機制,協調優化各類用地規模、結構、佈局和時序,助力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礎設施通達程度比較均衡,人民生活水平大體相當。

三、主要任務

(一)評估現行規劃實施成效。開展深入調研和實施評估,圍繞本輪規劃實施以來,在處理“保護與發展、城鎮與農村、增量與存量、彈性與剛性、結構與佈局、質量與效益、土地規劃與空間規劃”等關係中,取得的主要成效和面臨的突出問題,總結提煉結論和建議,為開展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工作指明方向、提供支撐。

(二)夯實規劃編制基礎。收集整理經濟社會和土地利用各類統計數據和空間信息,因地制宜開展城市地質調查和資源環境承載力評價,加強區域發展定位、人口社會發展、新型城鎮化建設、産業發展格局、基礎設施佈局、地下空間與資源利用等基礎性研究,為制定規劃提供科學依據。結合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細化完善土地用途規劃分類和標準。

(三)提出新時代規劃目標任務。深入研究分析新時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轉型發展的新理念、新方法、新要求,明確新時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新定位。聚焦加快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落實區域協調發展、鄉村振興、可持續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統籌當前與長遠、局部與整體、需求與可能,提出規劃目標和重點任務。

(四)創新調控指標體系。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統籌考慮“三位一體”耕地保護、生態國土建設、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區域協同、陸海統籌及城鄉融合發展等目標,著眼謀劃全域土地利用結構調整和佈局優化,科學選取規劃調控指標。研究形成彈性與剛性並重,宏觀與微觀兼顧,規模與效率共管,系統全面又重點突出的規劃指標體系。

(五)強化土地用途管制。創新規劃分區引導方法,針對不同分區提出差異化管制規則,探索分區引導與用途管制相互銜接的管控思路,探索空間部分留白和指標預留等調控方法。實施全域全類型土地用途管制,明確各類空間對應規劃用地類型,完善用地政策與標準體系。強化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生態保護紅線和城鎮開發邊界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協調落實機制。

(六)完善規劃體系和功能。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落實國土規劃確定的各項重點任務和調控目標,發揮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底數、底盤、底線”的作用,協調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其他各類空間性規劃的關係。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層級銜接體系,明確不同層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之間的管控重點,探索完善村土地利用規劃。

(七)創新規劃編制方法。堅持開門做規劃,充分借鑒國內外先進規劃理念,以全球視野和開放心態,打破部門壁壘,吸收各相關規劃研究成果。落實國家大數據戰略,探索深度信息化背景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和實施維護的新方法、新模式。積極應對未來的不確定性,開展多方案比選分析,選擇最有利於落實管控制度、提升公共利益、符合高質量發展要求和操作性強的規劃方案。

(八)優化規劃實施保障機制。深化規劃體制機制改革研究,優化規劃實施的具體路徑、手段和政策工具,著力從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建立統一規劃許可、落實規劃實施責任、完善規劃實施激勵與約束機制,以及建立開放共享的數據平臺等方面,研究提出促進規劃實施的政策保障體系。將土地綜合整治作為完善規劃體系、實現土地規劃目標的重要載體,進一步豐富土地綜合整治的內涵,推進全域全類型土地綜合整治。

四、試點區域

綜合考慮各地區域差異、發展階段和工作基礎等因素,與“三大戰略”“四大板塊”相結合,與市縣“多規合一”試點、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試點、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編制試點、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試點等相關工作相銜接,在以下區域開展規劃試點工作。

省級規劃試點:北京、上海、重慶。

市級規劃試點:張家口、秦皇島、大同、呼倫貝爾、大連、阜新、延邊、牡丹江、徐州、南通、杭州、寧波、台州、宣城、福州、廈門、南昌、撫州、濟南、煙臺、淄博、洛陽、平頂山、武漢、長沙、衡陽、廣州、惠州、柳州、玉林、成都、宜賓、六盤水、昆明、曲靖、西安、延安、平涼、海東、銀川,雄安新區。

縣、鄉級規劃試點同步開展,具體名單見附件。

五、預期成果

規劃試點工作完成後,試點地區應提交以下成果:

(一)規劃成果。包括規劃的文本、説明、圖件、數據庫,若干專題研究成果,並完成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建設,形成平臺建設報告。

(二)工作報告。包括規劃編制的主要步驟、研究方法、規劃標準、方案比選、指標體系等內容,以及在形成該規劃成果中可標準化的其他過程材料。

(三)制度建議。包括規劃體系、標準規範、管控手段、編制方法、實施措施等方面的建議。

六、組織實施

(一)工作組織。規劃試點工作由當地人民政府牽頭,主要領導親自負責,保障經費及人員力量,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具體組織編制。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對市縣鄉級規劃試點的指導協調,按照工作節點做好試點成果的上報工作。國土資源部將加強對試點地區的工作指導和督促,對重點難點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組織諮詢論證,適時提煉總結試點經驗。

(二)時間安排。

2018年1月,全面啟動試點工作。

2018年2月,完成現行規劃評估,形成試點方案報部,包括工作組織,試點內容和保障措施等。

2018年5月,完成重點專題研究,形成規劃文本框架,數據庫和信息平臺建設方案等。

2018年10月,完成規劃成果編制,形成規劃數據庫和信息平臺。

2018年12月,完成試點成果上報、論證、審查及總結提煉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部省合作。試點期間,部將及時赴試點地區指導調研,適時召開工作啟動會、推進會、研討會、總結會,協調解決試點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各試點地區在試點過程中出現的重要問題和形成的成功做法,應及時向部反饋。

(二)注重輿論引導。加大試點建設宣傳力度,主動開展規劃編制工作解讀,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提高公眾對規劃的認知,倡導公眾積極參與,為規劃編制及管理獻言獻策。

(三)強化協同推進。試點以外地區要按照本方案有關要求,以試點建設的原則、任務等為指導,積極籌備土地規劃編制工作;通過加強與試點的溝通交流,積極學習借鑒試點好的經驗做法。

附件:縣、鄉級規劃試點名單

2018年1月11日

附件:

縣、鄉級規劃試點名單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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