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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對安全生産責任人實行終身追責

2018-02-05 09:31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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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區新修訂的《寧夏安全生産行政責任規定》近日出臺。《規定》明確,對安全生産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追究實行跟蹤責任追究制度,這意味著安全生産相關責任人將受到終身追責。

《規定》從我區安全生産監管現實需要出發,建立了安全生産和職業健康一體化監管執法體制,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按照管安全生産必須管職業健康的原則,將職業健康納入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了安全生産綜合監管的工作職責,細化了30個部門的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職責。

《規定》確立了跟蹤責任追究制度,明確規定對相關責任人的安全生産行政責任追究實行跟蹤責任追究制度,已調離工作崗位的相關責任人在任職期間有責任追究情形的,也將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規定》針對公務人員不執行安全生産法律法規、違法辦理行政許可、不及時組織搶救、干涉事故調查工作以及不依法履行監督查處職責等15種違法行為,明確規定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記過或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建立了安全生産雙問責制度,明確規定發生較大以上生産安全事故或者生産安全事故造成惡劣影響、連續發生生産安全事故且影響重大、生産安全事故發生起數和死亡人數超過年度安全生産控制考核指標,以及不執行生産安全事故隱患掛牌督辦指令等情形的,不僅要對相關單位進行警示通報,還要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規定》將於3月1日開始實施。(記者 吳宏林)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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