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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11006個藥品納入醫保支付

2018-03-03 09:30 來源: 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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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就執行2018年首批《國家藥品目錄(2017年版)》對接結果有關問題,市人力社保局發佈通知,明確執行範圍及日期。

自2018年2月12日起,將11006個藥品納入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以下簡稱“基本醫保”)支付範圍。藥品分類、備註(限定支付範圍)等,按照《國家藥品目錄(2017年版)》有關規定執行。上述藥品是指在《公示對接結果》附件5中,公示對接結果為“擬納入醫保支付範圍”,且在2018年2月1日至2月5日公示期間(以下簡稱“公示期間”)沒有提出異議的藥品,以及公示期間申請在公示對接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下調天津供應價格和醫保最高支付標準的藥品。

公示對接結果為“需進一步核對信息”和“信息修改準確後,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藥品,根據信息核對和修改情況,另行公佈對接結果。公示對接結果為“擬納入醫保支付範圍”,且在2018年2月1日至2月5日公示期間提出異議的其他藥品,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公佈對接結果;在公示期間申請不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藥品,不再執行本次對接結果。

為保障新老支付政策銜接,對納入此次基本醫保支付範圍的藥品中,屬於原本市基本醫保支付範圍,但支付政策信息(支付限定、增付比例等)發生變化的部分藥品,其原醫保支付信息可繼續執行到本市乙類藥品目錄調整工作結束。為滿足臨床用藥需求,根據臨床患者反饋和企業申請,對原已納入我市醫保支付範圍的1個藥品,進行一般信息維護,自2018年2月12日生效,新老藥品信息並行支付30天。(記者 廖晨霞)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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