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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關於做好2018年在建水利水電工程安全度汛
工作的通知

2018-03-12 11:39 來源: 水利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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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關於做好2018年在建水利水電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水建管[2018]65號

各流域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水利局,部直屬重點工程項目法人:

2018年是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施“十三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一年,做好在建水利水電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具有重要意義。據預測,受拉尼娜現象影響,2018年氣象年景整體偏差,汛期極端天氣災害事件可能多發頻發,在建水利水電工程安全度汛形勢不容樂觀。各有關單位務必予以高度重視,牢固樹立“兩個堅持、三個轉變”的防災減災新理念,立足於防大汛、防強臺、搶大險,堅持從最不利情況出發,提早安排、超前準備,強化責任、落實措施,紮實做好在建水利水電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安全度汛工作責任制。各在建工程項目法人對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負首要責任,要明確第一責任人和分管責任人,與有關參建單位簽訂安全度汛目標責任書,建立健全工程度汛的組織機構,全面落實各項制度及相關責任。項目主管單位負監管責任,協調指導並監督檢查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工程所在地防汛指揮機構負防汛監督責任,要加強對工程防汛抗洪措施的監督指導。各地要對在建水利水電工程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掌握工程建設和安全度汛情況,健全安全度汛管理體制機制,及時明確並公佈工程安全度汛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對因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二、及早落實各項安全度汛措施。各在建工程項目法人要緊密結合工程實際,抓緊組織制定、完善度汛方案和應急預案,切實提高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及時印發相關單位及人員,並報有關防汛指揮機構備案。要全面落實險情應急搶護措施,配齊備足防汛搶險隊伍和防汛器材、設備等物資,定期開展應急預案培訓、演練和評估,增強應急處置能力和隊伍實戰能力。有關參建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積極配合,通力協作,把各項安全度汛措施落到實處。

三、積極加快工程建設進度。各在建工程項目法人要充分利用汛前寶貴的施工期,科學組織,精心安排,在保證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設進度,特別是水毀災損工程修復以及應急度汛工程建設,確保實現施工導流建築物、擋泄水建築物、破堤施工建築物、水下土方加培等重點部位形象進度目標,督促有關地方政府認真落實移民搬遷工作計劃,確保滿足安全度汛要求。項目主管單位要及時掌握工程進展情況,加強督促和檢查,協調解決制約工程進度的突出問題,組織項目法人等單位做好與度汛有關工程的驗收工作,保證已完工程汛期發揮作用。

四、進一步加強工程現場管理。對於易發生洪水、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災害的工程,要對施工營地選址佈置方案進行風險分析和評估,合理選址。項目法人要組織對生活辦公營地、生産設備設施、施工現場及周邊環境開展災害隱患排查,制定和落實防範措施。各參建單位要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度汛方案要求安排施工,強化作業現場管理和安全措施,杜絕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行為,加強防災減災安全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制定並落實參建單位項目負責人現場帶班制度,賦予現場帶班人員和班組長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做到在遇到險情或事故徵兆時能及時下達停産撤人命令,確保現場作業人員安全。

五、強化汛情、險情通報和應急處置工作。各在建工程項目法人要強化汛期巡查檢查和值班值守工作,在極端天氣、不利工況運行和工程出險時要增加巡查人員和頻次,重要部位和出險位置要派專人24小時盯守。要完善安全監測、視頻監控、水文預報、預警通信等設施,確保設施正常運行併發揮作用,積極應用現代信息技術以及無人機、水下機器人、遙感衛星等,進一步提高災害風險監測預報預警能力。要加強與當地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及有關部門溝通聯絡,及時掌握災害性天氣和雨情、水情、汛情、工情以及地質災害情況,協助做好工程上下游影響區域內的群眾轉移避險方案,落實相應度汛措施。如遇重大汛情、險情,要第一時間向有關防汛指揮機構和項目主管單位報告,並迅速啟動相關預案,有效實施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防止險情進一步擴大,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六、嚴格安全度汛工作監督檢查。各地要將監督檢查進一步制度化、精細化、規範化,建立項目法人經常性自查、項目主管單位跟蹤檢查、省級重點抽查的工作機制,做到汛前檢查、汛中排查、汛後復查,確保能夠及早發現問題、及時有效處置。要深入細緻檢查工程防汛責任、隊伍、預案、物資等落實情況,重點排查危險因素、事故隱患和管理漏洞。發現問題要實行閉環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責任、時限、資金、措施、預案“五落實”。對整改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堅決予以處理,必要時責令停工停産整頓。要建立完整的檢查檔案記錄,檢查結果和問題處理情況要作為對項目法人等參建單位考核管理的依據,並及時通報有關防汛指揮機構。

七、認真做好在建水庫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安全度汛工作。對於在建的水庫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水庫蓄水運用前應進行蓄水驗收,否則不得投入蓄水運用。水庫運行管理單位要嚴格執行經批准的運行調度規程(方案),嚴肅調度指揮紀律,嚴禁擅自超汛限水位蓄水,分期蓄水的工程要嚴格按限制水位控制運用。要加強對大壩、泄水建築物、穿壩建築物及啟閉設備等關鍵部位的安全監測和巡視檢查,密切監控工程運行狀況,保證工程安全運行。對於未實施除險加固的病險水庫,要嚴格按照三類壩的運行要求控制運用,有重大險情的水庫應空庫運用。各地要抓緊落實水庫大壩安全政府責任人、主管部門責任人、水庫管理單位責任人,認真組織編制和落實《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有效預防並妥善應對水庫大壩突發事件。

請各在建工程項目法人儘快將2018年工程度汛方案、安全度汛責任和措施落實及自查情況等上報項目主管單位,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同時抄送水利部建管司和有關流域機構。

水利部建管司聯絡人:王殊  李玉濤

電話:010-63202709  63202584

傳真:010-63202584

郵箱:jgsjjc@126.com

通信地址及郵編:北京市西城區白廣路二條二號(100053)

2018年3月7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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