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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發佈投行類業務內控指引防範化解風險

2018-03-30 21:0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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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30日電(記者王都鵬、劉慧)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30日説,為落實依法、全面、從嚴的總體監管思路,督促證券公司提高投行類業務內部控制水平、完善自我約束機制,壓實主體責任、防範化解風險,證監會于近日發佈證券公司投資銀行類業務內部控制指引。

近年來,隨著投行類業務快速發展,行業普遍存在“重發展、輕質量”“重規模、輕風險”“重前端承做、輕後期督導”等現象,亟待從機制上進行整治和規範。常德鵬在證監會例行發佈會上説,為此,證監會起草了投行類業務內控指引,旨在統一行業認識、明確相關要求、加強實踐指導。

常德鵬説,投行類業務內控指引主要包括四方面要求,一是著力解決業務活動管控不足,過度激勵等導致投行類業務風險産生的根源性問題。二是突出投行類業務內部控制標準的統一。三是完善以項目組和業務部門、質量控制、內核和合規風控為主的“三道防線”基本架構,構建分工合理、權責明確、相互制衡、有效監督的投行類業務內部控制體系。四是強調投行類業務內部控制的有效性。

據了解,證監會于2017年9月8日就投行類業務內控指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考慮到行業落實有關制度、人員等方面要求需要一定時間,投行類業務內控指引自201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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