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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關於對頁巖氣減徵資源稅的通知

2018-04-04 11:13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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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頁巖氣減徵資源稅的通知
財稅〔2018〕26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促進頁巖氣開發利用,有效增加天然氣供給,經國務院同意,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對頁巖氣資源稅(按6%的規定稅率)減徵30%。

請遵照執行。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3月29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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