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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出臺科技創新券管理辦法

2018-09-16 14:18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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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記者從自治區科技廳獲悉,我區出臺了《寧夏回族自治區科技創新券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創新主體為法人機構和社會組織的,每年最高補貼額不超過20萬元;創新主體為個人的,每年最高補貼額不超過5萬元。

按照《辦法》,科技創新券隨用隨兌,也可累計兌付。合同金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50%的比例抵用;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的部分,按照30%的比例抵用;50萬元以上的部分,按照15%的比例抵用。

據悉,科技創新券是自治區科技管理部門發放的“有價證券”,用於支持科技創新主體利用科技服務機構提供的科技資源開展科技創新創業活動,進一步激發企業創新活力。科技創新券以電子券形式申領兌付,科技創新主體可根據創新需求和服務合同金額申領相應額度的科技創新券,每份合同對應一張科技創新券。(記者 姜璐)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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