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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2日起17種抗癌藥將納入醫保

2018-11-10 10:3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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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春11月10日電(記者 姚湜)記者10日從吉林省醫療保障局了解到,吉林省決定從11月22日起將國家談判的17種抗癌藥納入吉林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乙類藥品範圍,按照特殊藥品進行管理。

據了解,為讓參保患者及早享受國家抗癌藥談判降價的實惠,吉林省醫療保障局第一時間組織研究將阿扎胞苷等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落地和銜接措施。與平均零售價相比,17種抗癌藥品的支付標準平均降幅達56.7%,大部分進口藥品的支付標準平均低於周邊國家或地區市場價格的36%。

吉林省各地醫保經辦機構將及時更新信息系統,明確經辦服務流程,確保17種抗癌藥如期兌現待遇。吉林省還要求各地採取措施保障抗癌藥品的供應和合理使用,做好國家談判藥品配備,加強管理,確保藥品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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