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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依法推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臺階

2018-12-29 13:27 來源: 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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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辦法》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這次修訂適應當前形勢,調整較大,由原來的三十六條增加到八十八條,標誌著四川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入新階段。這是記者12月28日從《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辦法》實施座談會上獲悉的。

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我省面臨著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大,重點區域大氣環境問題突出,區域聯防聯控和重污染天氣應急還需加強等問題,2002年頒布實施的《實施辦法》已不適應現實需要。本次《實施辦法》的修訂,結合四川實際,進一步明確細化上位法規定,增強法律的操作性、規範性、約束性,銜接我省環保條例等法規,體現不抵觸、有特色、可操作的特點,為打贏我省藍天保衛戰提供了堅強的法治保障,對我省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義。

會議強調,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深入學習、深刻領會修訂後的《實施辦法》的重點內容,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衛藍天,依法推動我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臺階,為建設美麗四川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侯曉春出席會議並講話。(記者 殷鵬)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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