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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減負”促創新型人才培養

2019-01-07 07:45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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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轉型呼喚創新型人才,進而要求教育變革,“減負”正是這種變革中的一環。中小學生學業負擔問題是一個綜合性問題,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其中釜底抽薪的關鍵一環是調整教育綜合評價體系。未來,高考學生不僅要有運用知識的知識,還要有運用知識的能力,更要有體驗性知識與轉化和運用的能力

過去一些年,校外培訓機構幾乎處於灰色地帶,在市場監管部門完成公司註冊後,很少有人去查他們是不是有教育部門頒發的資格證。至於聘請什麼老師、開授什麼課程、如何收費等,更是企業自己説了算,可謂野蠻生長。雖然幫助孩子取得了不錯的考試成績,但全面的育人效果如何,無人追究。

2018年2月份以來開展的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至今已有近一年的時間。不過,培訓機構、學生家長對此仍半信半疑,沒多少家長停止送孩子上培訓班。這種擔憂很正常,因為誰也不知道整治是不是一陣風,而且招生評價方式沒有改,不上培訓班了,考試時學校教的內容不夠用,怎麼辦?

解決家長的疑慮,除了要繼續推進減負的各項措施,建立長效機制,還必須弄清楚,我國為什麼會在此時以如此大力度、如此高的規格來推進減負?

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教育事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因為考試成績和升學率這根“指揮棒”的存在,指揮學校教育、評價學校教育、考核學校教育的標準在某種程度上偏離了立德樹人的教育本質。更關鍵的是,未來的中國,需要從人力資源大國邁向人力資源強國。過去的教育觀和教育方法有偏差,不利於培養創新性人才。從這個意義上講,目前的“減負”是與國家發展階段相適應的。國家發展轉型呼喚創新型人才,進而要求教育變革,正是這種變革中的一環。

最有效的“減負”來自評價體制的改革。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教育強國、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必須按照習近平總書記的要求,樹立科學的教育政績觀。近日,教育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中小學生減負三十條”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嚴禁給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下達升學指標,或片面以升學率評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將升學情況與考核、績效和獎勵挂鉤”。這些要求把責任直接落到了地方政府頭上,各地只有樹立正確的教育政績觀,才能將教育的指揮棒更好地指向引導學校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中小學生學業負擔問題是一個綜合性問題,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其中釜底抽薪的關鍵一環是調整教育綜合評價體系。教育的根本任務是立德樹人,必須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發展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健康成長。九部門印發的“減負三十條”強調,“全面實施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模式”“強化高考育人導向,深化考試內容改革”“創新試題形式,增加綜合性、開放性、應用性、探究性試題,加強情境設計,杜絕偏題怪題,注重緊密聯絡社會生活實際,克服命題結構固化和學生機械刷題的傾向,引導學生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這些都為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科學引領素質教育,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指出了努力方向。

未來,高考學生不僅要有運用知識的知識,還要有運用知識的能力,更要有體驗性知識與轉化和運用的能力。廣大學生只有在課外更多走進博物館、科技館,積極走向社會,開展研究性、實踐性學習,才能像全國教育大會提出的那樣“在增長知識見識上”下功夫,獲得真正的素養發展,最終成長為新時代需要的創新型人才。(佘穎)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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