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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三項制度”推進農業綜合執法

2019-03-31 08:00 來源: 農業農村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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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農業農村部印發《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明確了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目標要求和主要任務,要求各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加強制度建設、隊伍建設、培訓宣傳以及條件保障,確保“三項制度”落實到位。

《方案》明確,要按照依法規範、執法為民、務實高效、改革創新、統籌協調的原則,在各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確保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許可等行為得到有效規範,做到農業行政執法基本信息及時公開、農業執法行為過程信息全程記載、執法全過程可回溯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全面實現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執法全過程留痕、執法決定合法有效,農業執法能力和水平整體大幅提升,農業執法行為被糾錯率明顯下降,農業行政執法社會滿意度顯著提高。

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方面,《方案》要求各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建立統一的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強化事前、事中、事後公開,及時通過本部門或本級政府官方網站、政務新媒體、辦事大廳公示欄、服務窗口等平臺,向社會公開農業行政執法的基本信息和結果信息,方便群眾辦事,接受社會監督。

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方面,《方案》要求各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通過規範的文字、音像等記錄形式,對行政執法的啟動、調查取證、審核決定、送達執行等全部過程進行記錄,並全面系統歸檔保存。充分發揮執法全過程記錄信息的積極作用,加強執法信息記錄的統計分析,改進行政執法工作。

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方面,《方案》要求各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的法制工作機構負責本部門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引發社會風險,直接關係行政相對人或第三人重大權益,經過聽證程序作出行政執法決定,以及案件情況疑難複雜、涉及多個法律關係的,都要進行法制審核。在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應當嚴格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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