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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下放道路客運21項行政許可事項

2019-05-15 10:5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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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15日電(記者 丁靜)記者15日從北京市交通委獲悉,為進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北京市自2019年5月8日起,將涉及省際道路客運經營的21項行政許可審批權限,下放至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由城六區運輸管理分局和郊區交通局承接具體審批工作。國際道路客運經營和國際客運班線經營的行政許可事項,仍由北京市交通委承擔。

行政許可審批權限下放後,北京市交通委將對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行政許可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同時制定省際客運班線發展原則、旅遊客運行業運力規模總量調控原則等行業發展指導性意見,採取有效措施防止行業無序競爭。

此次行政許可審批權限下放工作,是進一步便民利民的舉措。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承接道路客運經營許可後,許可和監管有效結合,有利於提高行業監管效率和群眾辦事效率。

為確保行政許可審批權限下放後相關措施平穩實施,北京市交通委進行了一系列準備工作:一是對現行的行政許可程序性規定進行了修訂,對行政許可審批系統進行調整完善,對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行政許可相關人員進行了業務培訓;二是嚴格落實管理層級下放要求,明確北京市道路客運企業由工商註冊地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監管和行政許可,外埠進京運營客運企業及客運班線的登記備案,由在京運營客運站屬地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實施;三是落實屬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監管職責,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強化轄區內道路客運企業的執法監督;四是北京市交通委將加強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履職情況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將及時糾正。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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