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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護薪”行動 全力做好拖欠農民工工資勞動爭議案件處理工作

2019-08-03 11:18 來源: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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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全國總工會、全國工商聯、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共同下發了《關於實施“護薪”行動全力做好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處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提出的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要求,是各有關部門深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突出問題的實際行動,是創新工作制度機制、切實發揮勞動爭議處理在治欠保支工作中積極作用的重要舉措。

《通知》要求,全國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人民法院、工會、企業代表組織要採取統一行動,切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勞動爭議處理過程中調解結案難、調查取證難、裁審銜接難等問題,完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相互協調、有序銜接的多元處理機制,依法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

《通知》提出,加強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預防、協商和調解,創新發展“楓橋經驗”,引導用人單位與農民工通過協商解決爭議;發揮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作用,加強調解與仲裁、訴訟銜接,妥善調處拖欠農民工工資重大集體勞動爭議。提高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仲裁質效,集中限時辦結超審限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仲裁案件;落實簡易處理規定,將仲裁審限縮短至三十日內;依法發揮終局裁決、先行裁決、先予執行等制度效能,提高爭議案件仲裁終結率;對重大案件實行仲裁機構負責人掛牌督辦制度;加強仲裁與訴訟銜接,統一裁審法律適用標準,建立裁審證據銜接制度。強化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審判、執行和保全,完善案件審理機制,暢通立案“綠色通道”,主動依職權調查,充分發揮簡易程序和小額速裁機制功能;加大案件執行力度,將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作為重點民生案件納入速執程序,及時給予執行救助等;落實案件保全規定,對農民工追索工資案件申請財産保全的,一般不應要求擔保等。

《通知》還從提高政治站位、加強預警監測、健全協同機制、做好便民服務、加強宣傳引導等方面對推動落實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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