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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更好的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

2019-11-26 07:44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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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高質量發展離不開高質量的營商環境做支撐。世界銀行近日發佈的《全球營商環境報告2020》顯示,由於大力推進優化營商環境改革,我國營商環境全球排名繼去年大幅提升32位後,今年再度躍升15位,位居全球第31位,連續兩年被評為全球營商環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經濟體之一。營商環境國際排名的不斷提升,是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和持續努力的結果。未來,我們要按照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的要求,聚焦痛點、難點、堵點問題,堅持問題導向,不斷打造營商環境新高地,不斷為市場活力充分迸發創造良好環境,為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力。

我國優化營商環境成效明顯、特點突出

近年來,面對國內外風險挑戰明顯增多的複雜局面,我國堅持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點,成績有目共睹。總的來看,我國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是大刀闊斧銳意改革。近年來,中央高度重視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的決策部署,聚焦市場主體反映的突出問題,對標國際先進,推出大量改革舉措:實行開辦企業全程網上辦理,壓縮企業設立登記時間;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數字化聯合審圖,工程招投標交易全過程電子化,施工許可證全程網上辦理;實行客戶用電線上報裝;打造電子稅務局,實行納稅人線上“一表申請”“一鍵報稅”;推廣應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公開口岸收費目錄清單,實行口岸通關提前申報;推行法院網上立案與司法數據常態化公開;等等。一系列組合拳,不斷開闢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新空間。《全球營商環境報告2020》顯示,世界銀行在今年的評估週期中(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共採信了9個指標領域採取的36項改革舉措,我國營商環境評估在滿分100分中得分77.9,充分體現了我國大刀闊斧銳意改革的決心和力度。

二是著力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優化營商環境需要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今年我國更加突出了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針對保護中小投資者、執行合同、辦理破産等三項涉法程度較高的指標,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三個司法解釋,有效彌補了我國營商環境的法治化短板。不久前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政府立法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提供制度保障,標誌著我國從國家層面填補了營商環境法律法規頂層設計的空白,中國營商環境也由“實踐探索”向“立法規範”升級,在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道路上又邁出重要而堅實的一步。

三是重視市場主體獲得感。大到投資興業,小到辦事跑腿,營商環境直接關係到每個市場主體的獲得感與滿意度。世界銀行對企業整個生命週期實施全流程評估,以企業反饋作為評估的主要依據。北京、上海等地優化營商環境的具體舉措,皆以問題和需求為導向,在對標世界銀行評價指標的基礎上,結合企業和群眾需求,聚焦“簡流程、優服務、降成本、強監管”四個方面,推出有針對性的改革政策。同時,建立改革協調推進機制,通過“高位調度+問題清單”的模式,協調解決跨部門的問題和矛盾,打通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明確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開展專項督查,確保政策順利落地。廣泛開展政策宣傳培訓,不斷擴大政策知曉度和覆蓋面,提升窗口工作人員服務意識和能力,為企業和群眾提供優質服務。

新形勢下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意義重大

從國際環境來看,經濟全球化仍在發展,但貿易保護主義愈演愈烈,逆全球化思潮不斷發酵;全球經濟仍在增長,但持續復蘇乏力。從國內環境來看,經過多年的高速增長,由於發展環境、比較優勢和國內外供給需求條件的變化,我國經濟的潛在增速和現實增速都有所放緩。我國發展既處於大有可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面臨諸多矛盾疊加、風險隱患增多的嚴峻挑戰。優化營商環境是中央在新形勢下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順應國際形勢新變化和國內改革發展新趨勢的必然要求。

第一,優化營商環境是促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點。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在經濟高速增長階段,經濟增長更多依靠規模擴張和要素驅動;而高質量發展的本質內涵是高效、公平和可持續的發展,具體體現為資源配置效率高、産品服務質量高、技術水平不斷升級等。轉向高質量發展,既要求發展方式和增長路徑的轉變,更要求體制變革和機制創新。優化營商環境是發展的體制性、制度性安排,營商環境的優劣直接影響市場主體的興衰、生産要素的聚散、發展動力的強弱。良好的營商環境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促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通過優化營商環境,能夠打破制約資金、勞動力、土地、技術等要素自由流動的障礙,促進要素流動,提高資源的配置效率;通過完善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升産品服務質量;通過優化促進創新的體制環境,加強知識産權保護,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促進新舊動能轉換,培育增長新動能。

第二,優化營商環境是提振市場信心增強內生動力的有力舉措。針對我國經濟運行面臨的外部環境挑戰嚴峻、內部下行壓力較大的複雜局面,中央提出全面做好穩就業、穩金融、穩外貿、穩外資、穩投資、穩預期的“六穩”工作。優化營商環境是頂住下行壓力、維護“六穩”大局的關鍵一招。營商環境的改善能夠有效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增強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釋放內需潛力,提升治理水平。持續深化的商事制度改革激發了社會創新創業創造的熱情,帶動了市場主體數量的增長,擴大了就業;不斷加大減稅降費力度切實減輕了市場主體負擔,穩定了投資;促進市場公平競爭和優化政務公共服務解決了企業和群眾的難點、痛點,提振了市場主體信心,穩定了市場預期。

第三,優化營商環境是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和提升我國國際競爭力的題中之義。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改善投資和市場環境,加快對外開放步伐,降低市場運行成本,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加快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動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雖然從長期來看全球化的大勢不可逆轉,但短期則可能會遭遇一些波折,我國要適應這一趨勢,必須要提高國際競爭力,進一步融入全球經濟。良好的營商環境不僅是經濟軟實力的重要體現,也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競爭力的關鍵要素之一,更是打造開放型經濟、提升對外開放層次與水平的題中之義。營造一個與國際接軌、法治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有利於提升我國參與國際競爭的綜合實力,培育對外開放的新優勢。通過高水平的貿易便利化、投資自由化政策舉措,大幅放寬市場準入,營造更加開放、規範和可預期的營商環境,為高水平擴大開放提供有力支撐。

聚焦痛點難點問題,進一步優化提升營商環境

通過多年持續不斷努力,我國營商環境取得了顯著進步,但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仍有不小差距,部分指標排名還比較靠後。整體而言,與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培育增長新動能的需要相比,還有不小的優化和提升空間。我們必須在已經取得成績的基礎之上,進一步聚焦市場主體反映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堅持問題導向,持之以恒,繼續努力,爭取使我國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和提升,從而不僅為“六穩”提供有力支撐,也為我國經濟的長期持續穩定增長提供保障。

一是聚焦指標薄弱環節。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我國營商環境仍有較大差距,有些指標排名還比較靠後,比如,納稅排名第105名、獲得信貸排名第80名。下一步,應聚焦排名落後的薄弱環節,借鑒國際先進經濟體的做法,積極突破難點,全面深化改革。

二是著力突破兩大瓶頸。有序穩步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需要秉持以點帶面的思路,抓住重點環節和關鍵領域,著力突破兩大瓶頸。第一個瓶頸是數據難互通、不共享。要進一步融合線上線下服務,整合信息平臺系統,切實推進“一網通辦”和數據交換共享。通過構建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體系,統一明確信息共享的種類、標準、範圍、流程,真正實現跨層級、跨地區、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數據信息可靠交換與安全共享。第二個瓶頸是法律法規的制約。隨著營商環境改革向縱深推進,碰到法律法規“天花板”的情況越來越多。下一步要按照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要求,從促進改革和支撐改革著眼,建立起“綜合授權—地方先試—經驗上升—法規完善”的改革與修法緊密銜接、互為促進的常態化機制,加快實現“應改盡改、應廢盡廢”,不斷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三是大力推進協同配套。優化營商環境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任何一項改革的推進都會涉及到相關配套措施的協調。當前改革過程中仍存在一些“不協調、不配套、不平衡”的問題,如部門地方之間政策不配套、行動不協同,國家法規調整滯後於地方改革探索,監管服務能力落後於簡政放權幅度,信用體系建設跟不上監管需要,東西部地區改革步調不平衡、不一致等。下一步,應針對當前改革實踐中面臨的具體問題,進一步提升改革的協調性、平衡性、全面性和創造性。

四是著力回應市場主體關切。企業是評判改革成效的最終主體。我們對照世界銀行評價體系,以評促改,營商環境改革取得了較大進步,但改革遠未完成。調研中企業普遍反映,目前營商環境便利性有了大幅改善,但還有一些市場主體關切的重要問題並未包括在指標體系中。要看到,企業“能不能正常經營”“能不能盈利”等才是根本,這些涉及到市場準入、平等獲取要素、市場主體合法權益、要素成本、公平監管等方面,而在這些關鍵方面仍然存在進一步改革和優化的空間。下一步,要聚焦企業和群眾反映的突出矛盾,以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作為改善營商環境的根本標準和評價標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大幅提升營商環境改革的實效,進一步提升市場主體的獲得感和投資興業的信心。

五是鼓勵支持基層創新。近年來,各地區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積極探索,創造和積累了一系列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比如,便利企業開辦和經營、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創新監管理念和方式、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等。《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指出,國家鼓勵和支持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情況,在法治框架內積極探索原創性、差異化的優化營商環境具體措施;對探索中出現失誤或者偏差,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予以免責或者減輕責任。下一步,要鼓勵各地區從自身實際出發,銳意探索創新,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創造更多管用可行的創新舉措;支持基層先行先試,為地方改革創新探索創造條件,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充分調動和發揮地方推進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作者 張軍擴 馬曉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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