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12月1日起 四川自貿試驗區試點“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

2019-12-01 10:17 來源: 四川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改善營商環境,四川自貿試驗區又邁出了一大步。省政府近日印發《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明確提出自今年12月1日起,在四川自貿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以營造更好的營商環境,併為在全省推進相關改革提供經驗。

“證照分離”即營業執照和經營許可證分開,辦理營業執照就可以進行一般經營活動,在更省事的同時,還能避免過去“辦照容易辦證難”“準入不準營”等現象;而全覆蓋試點即將所有523項中央層面改革事項和我省地方層面設定的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清單外不得違規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或領域,清單內則按以下4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

直接取消審批。取消審批後,企業持有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適用此類的主要是設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仲介機構能夠有效實現行業自律管理、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有效規範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

審批改為備案。對可以取消審批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需要企業及時主動提供有關信息,以便有關主管部門有效實施行業管理、維護公共利益的,由審批改為備案。這涉及9個事項:“診所設置審批”“診所執業登記”“社會辦醫療機構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報關企業註冊登記”“食品經營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天然水域魚類資源的人工增殖放流審批”“出口食品生産企業備案核準”“非經營性通用航空活動登記核準”“民航企業及機場聯合、重組和改制審批”。

實行告知承諾。對企業承諾已具備經營許可條件的,企業領證後即可開展經營。對確需保留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企業就符合經營許可條件作出承諾,有關主管部門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經營許可條件行為、有效防範風險的情況下,適用於此類。

優化審批服務。對關係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不具備取消審批或實行告知承諾條件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應提高審批效率、降低辦事成本。

作為配套措施,《方案》提出,除涉及國家秘密外,省直有關主管部門要實現涉及企業經營的政府信息集中共享。可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的信息,一律不得再要求企業提供;自貿試驗區內企業按“直接取消”“審批改為備案”兩類方式取得的經營資格,是否可在區外開展經營活動,由省級主管部門按相關要求執行。(記者 熊筱偉)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