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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的實施意見

2020-04-28 15:12 來源: 江西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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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的實施意見
贛府廳發〔2020〕17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精神,提升我省基層政務公開工作整體水平,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基本原則總體目標。堅持“標準引領、整體推進,需求導向、服務群眾,依法依規、穩妥有序,改革創新、注重實效”的原則,緊密對接國家各部委制定的政務公開標準指引,全面推進我省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力爭2020年初步建成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體系和制度規範體系。到2021年底前,全省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體系更加科學全面,公開平臺更加豐富多元,公開工作機制更加規範高效,專業隊伍更加健全完善。到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全省統一、系統完備規範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體系,覆蓋基層政府行政權力運行全過程和政務服務全流程,全面實現政務公開內容標準化、公開流程規範化、公開工作制度化、公開平臺便捷化。

二、梳理基層政務公開事項。2020年8月底前,全省縣(市、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要認真對照國土空間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公共資源交易、財政預決算、安全生産、稅收管理、徵地補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保障性住房、農村危房改造、環境保護、公共文化服務、公共法律服務、扶貧、救災、食品藥品監管、城市綜合執法、就業創業、社會保險、社會救助、養老服務、戶籍管理、涉農補貼、義務教育、醫療衛生、市政服務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可在江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專題下載),結合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全面梳理相關領域政務公開事項,按照條目方式細化分類,形成縣、鄉兩級政務公開事項清單。除法律、法規、規章等明確規定不予公開的事項外,其餘事項均應列入政務公開事項清單。

三、編制匯總公開標準目錄。2020年11月底前,各縣(市、區)要依據政務公開事項清單,參照《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格式模板》(見附件2),逐項確定公開標準,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包括公開事項的名稱、內容、依據、時限、主體、方式、渠道、公開對象等要素,經所在設區市政府審核把關後向社會發佈。編制目錄要充分考慮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等實際情況,避免公開事項及標準“一刀切”,並實行動態管理,及時調整更新。省政府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根據國家對口部委印發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制定本級政務公開標準目錄,並督促指導基層對口部門抓好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的貫徹落實。

四、落實其他領域標準指引。鼓勵縣(市、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在落實好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先行探索其他領域標準建設。按照國務院部門其他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在先行先試的基礎上,于2022年10月底前編制完成本級其他領域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省政府有關部門要積極對接國務院部門制定的其他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加強協調;省標準化主管部門要根據國家標準制定發佈相關地方標準,指導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編制工作;各設區市政府要配合做好相關工作,指導督促基層政府抓好標準指引落實。

五、健全完善政務公開制度。要結合基層工作實際,健全完善信息發佈、政策解讀、輿情回應、重大決策預公開、政府文件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政府信息管理、依申請公開、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監督考核等制度規範。積極探索將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標準規範嵌入部門業務系統,促進政務公開工作與其他業務工作融合發展。每年度對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評估,對因情勢變化可以公開的信息予以公開,對失效政府信息進行清理規範,及時公開清理結果。加強集成發佈、精準推送、智慧查詢、整合利用等方面的探索創新。

六、規範基層政務公開平臺。2020年底前,各設區市政府要全面完成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實現政府網站互聯互通、融合發展。縣(市、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應當集中發佈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優化信息檢索和下載服務功能,整合設置統一的辦事服務入口和互動交流入口,便利企業和群眾。加強省市縣三級政務新媒體矩陣建設,嚴格政務新媒體信息採集、審核、發佈程序,確保運轉有序、安全可控。建立網民意見建議審看處置機制,積極借助縣級融媒體中心優勢和渠道,擴大政府信息傳播力和影響力。在政務服務大廳、便民服務中心等場所設立標識清楚、方便實用的政務公開專區,提供政府信息查詢、信息公開申請、辦事諮詢答覆等服務。

七、壓實輿情處置回應責任。省政府辦公廳已建立政務輿情監測、預警、研判、轉辦等處置回應工作制度。各市、縣(區)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儘快建立政務輿情處置回應工作機制。對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下發的政務輿情處置轉辦單,涉事地方或部門要及時調查處置,並按時反饋回應情況。對涉及多地、多部門的負面輿情,要及時會同宣傳、網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門研究確定輿情回應方案和措施,迅速按照有關規定處置,做到快速發聲、及時回應。市、縣(區)政府辦公室要切實發揮好督促協調作用。

八、加強政策措施闡釋解讀。縣(市、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出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大政策措施,要同步開展政策解讀,深入淺出地解讀政策背景、主要內容、執行標準、惠民利民舉措、新舊政策差異以及後續工作考慮等,讓群眾看得懂。要豐富政策解讀形式,積極通過簡明問答、圖表圖解、音頻視頻等形式進行解讀,讓群眾喜聞樂見。

九、創新基層決策參與方式。縣(市、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要結合職責權限和工作實際,制定公眾參與行政決策的事項清單,明確參與的範圍和方式,並向社會公佈。在制定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文件、重大規劃計劃等重大行政決策時,要按照相關規定,通過座談會、聽證會、實地走訪、公開徵求意見、問卷調查多種方式,充分聽取公眾意見建議,提高決策透明度。縣(市、區)政府常務會議或鄉鎮政府(街道辦)討論研究涉及重大民生問題、社會關注度高的議題,應邀請利益相關方、群眾代表列席會議,並探索通過網絡、新媒體直播等方式向社會公開,促進政民互動交流,增進理解、認同和支持,凝聚政策執行合力。

十、開展“十縣百鄉”創建活動。大力開展基層政務公開區域示範創建活動,在全省創建10個縣級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示範區,100個鄉鎮(街道)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示範區。積極探索基層政務公開的新機制、新模式、新路徑,努力在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進程中創造好經驗、樹立新樣板。2020年12月前,由各縣(市、區)自願申報,設區市考察匯總,報省政府辦公廳審核合格後統一授牌。省政府辦公廳將適時召開現場推進會。

十一、全程公開辦事服務事項。縣(市、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要立足直接服務人民群眾的實際,結合機構改革職責調整變化,及時梳理編制進駐辦事大廳的審批服務事項、辦事指南等,並通過線上線下全面準確公開。推行政務服務一次告知、信息主動推送等工作方式,讓辦事群眾對事前準備清晰明了、事中進展實時掌握、事後結果及時獲知。以企業和群眾“辦好一件事”為標準,對辦事服務信息加以集成、優化、簡化,匯總編制企業和群眾辦事一本通,並向社會公開,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十二、探索推動村(居)務公開機制。鄉鎮政府要指導支持村(居)民委員會完善基層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協同發展機制,使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有效銜接、相同事項的公開內容對應一致。建立完善村(居)民委員會公開事項清單,列明公開內容、公開時限、公開形式等,重點公開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村級財務、惠農政策、養老服務、社會救助等方面的內容。探索完善村(居)務公開渠道,以“窗口標準化、內容常態化、管理規範化”為目標,加強村(居)務信息公開欄標準化規範化建設,使公開欄真正成為村(居)務公開的重要平臺。2021年,將選擇100個村(居)民委員會開展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向農村和社區延伸試點。

十三、強化基層政務公開培訓。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把政務公開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納入基層領導幹部和公務員教育培訓內容,切實增強其依法依規公開意識。組織開展業務培訓、經驗交流活動,不斷提高基層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能力和水平。26個試點領域的省政府相關部門要利用各種形式,組織開展對本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培訓工作。

十四、加強推進情況督促指導。2020年起,把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情況納入市縣高質量發展考評、省直部門績效管理考核以及政務公開評估指標體系。縣級政府門戶網站要開設專題,及時準確全面公開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進展情況。各設區市政府辦公室每年12月底前應將全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進展情況報送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要建立檢查通報制度,督促相關地方政府和部門抓好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落實。

十五、形成協調聯動工作合力。2020年6月底前,各縣(市、區)要制定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的實施方案,明確責任,細化分工,抓好落實。各設區市政府辦公室要加強對全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監督檢查,督促指導所轄縣(市、區)紮實開展相關工作。各縣(市、區)政府辦公室作為政務公開主管部門,在做好本級政府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體系編制工作的同時,要加強對所轄鄉鎮(街道)和政府部門的督促指導,統籌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要建立健全與宣傳、網信、政務服務、大數據管理、融媒體中心等單位的協調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省政府有關部門要對本系統、本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進行督促指導和跟蹤評估。

附件:

1.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任務分工和進度安排

2.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格式模板

2020年4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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