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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出臺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辦法

2020-06-09 11:09 來源: 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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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臺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辦法
明確八項考核內容、四個考核等次、四類加分項和七類扣分項

政務公開領導機構及辦事機構是否健全、多樣化解讀量佔政策解讀總量是否達到70%以上、政務輿情回應主體責任是否落實、是否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6月3日,記者從省政府網站獲悉,我省出臺《山西省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試行)》),八項內容納入考核標準,按照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考核等次綜合評分後向社會公開。《辦法(試行)》同時明確了四類加分項和七類扣分項。

誰來接受考核?《辦法(試行)》明確,全省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派出機構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職能的組織,按照客觀公正、科學合理、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考核年度進行考核。同時,各級人民政府政務公開主管部門在確定考核對象時,應列出具體被考核單位名單。

政務公開考核內容包括組織領導、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策解讀、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管理、政務輿情回應、監督與保障措施、各級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規定的其他考核內容等八個方面。政務公開考核工作實行百分制量化計分,具體評分標準在當年政務公開考核方案中確定。為了突出重點、力求實效,《辦法(試行)》列出三個“儘量不考”,即可考可不考的,儘量不考;數據真實性難以考證的,儘量不考;獲取印證材料成本過高且非必要項目的,儘量不考。

《辦法(試行)》明確四類加分項和七類扣分項。其中,因政務公開工作成績突出,受到國家級、省部級表彰的(可累計);因政務公開工作成績突出,被人民日報、中國政府網、中央電視臺、新華網主站正面專題報道,被省領導批示表揚,或在全省大會上點名錶揚的;連續三年在政務公開工作考核中取得優秀等次,並在省級或市級政務公開工作大會或培訓會上做過經驗交流發言的等,予以適當加分。因依申請公開被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被判敗訴的;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政府系統政務新媒體等公開平臺出現嚴重低級錯誤被通報或引起較大範圍負面輿情的;政府網站、政府系統政務新媒體存在嚴重安全漏洞、非法鏈結或造成失泄密事件的;因政策解讀、回應公眾關切不及時、不妥當引起較大範圍負面輿情的等,每發現一起,在當年政務公開工作考核總得分的基礎上扣10分。

在政務公開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不按規定進行政務公開,造成嚴重後果的;公開內容不真實、弄虛作假,並造成嚴重影響的;對投訴人、調查人員打擊報復的;違反法律法規,洩露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以及依法受到保護的個人隱私,造成嚴重影響的;政務公開中的其他違紀違規行為,造成嚴重後果或影響的。(記者 楊文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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