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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不動産繼承不再強制公證

2016-12-08 07:58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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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2月7日電  (記者 王昊男)近日,北京市規劃國土委印發《北京市不動産登記工作規範(試行)》,並將於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明確,公證不再是繼承(受遺贈)不動産登記的前置條件。

北京市規劃國土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這一規定,不動産登記申請人在繼承或受遺贈不動産時有權選擇公證或直接申請按有關程序進行核驗和登記。為保障繼承人和被繼承人的合法權益和財産安全,不要求必須公證並不等於不進行相應的審查核驗,為此北京市規劃國土委專門出臺了相關配套文件,對選擇不公證辦理繼承(受遺贈)不動産登記的政策、辦理流程、申請所需材料等進行統一的規範。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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