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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能亮丨督查“利器”劍指庸政懶政

2017-06-13 14:30 來源: 鳳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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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日前部署開展第四次大督查。大督查的重點包括五個方面內容: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適度擴大總需求,推動新舊動能轉換,保障和改善民生,防範重點領域風險等。

7月中旬,國務院督查組將選擇重要經濟指標排名靠後、重點工作任務進度滯後、有關問題相對集中的部分地區實地督查。

多年以來,中央政府施政一直存在政令不通的問題,這也被坊間稱為“政令出不了中南海”。其中,層層疊疊的文件運轉流程繁冗拖遝是一個原因,而各地各部門由來已久的庸政懶政怠政也嚴重阻塞了政令下行。

特別是,自從中央強力推進轉變作風、反腐倡廉以來,相當一部分官員中間出現“不作為”現象,“不求有功但求無過”風氣蔓延,在損害政府權威的同時,也嚴重影響了民眾的改革獲得感。

從2014年本屆政府開展第一次大督查至今,“大督查”已成為國務院抓落實、促發展的“利器”,不僅可以使國務院領導更多了解到各地各部門工作推動的實際情況,淩厲的問責也産生了強大的震懾作用,極大調動了廣大幹部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久困于基層官員庸政懶政怠政的公眾為之拍手稱快。

這一次,國務院的督查重點,除了以往持續關注的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保障和改善民生之外,也有一些新的變化,比如“防範重點領域風險”,就是今年督查的新重點,劍指金融領域,旨在嚴格規範金融行業秩序、保證國家金融安全。這既是國家當下迫切關注的重大問題,也是民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領域。

無論是化解不良資産風險,推進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置換,查處違法違規融資擔保,防範、處置和打擊非法集資,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等,均關係到政府的“錢袋子”、老百姓的“錢罐子”。此前山東等地爆發出來的民間借貸亂象,已經給政府提了一個醒,而如何防患于未然,降低風險,迫切需要政府與有關部門積極作為,未雨綢繆。

國務院企業減負第三督查組到地方督查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資料圖片)

國務院督查的威力,首當其衝體現在嚴厲的問責處理上。針對一些普遍存在的問題,特別是基層的“不幹、不為”頑疾,“不作為”、“慢作為”亂象,國務院督查組在地方、部門自查自糾的基礎上,明確追究責任,既抓負面典型,也強調普遍性的問題解決;既處置一般官員,更追究相關主要領導幹部的責任。這樣,由點及面、標本皆治,能夠儘快扭轉被督查地方部門的工作作風。

從目前的後續處置情況看,也呈現出逐漸加力的趨勢。據披露,第一次督查之後,經監察部審核,遼寧、吉林、安徽等7省的59名幹部在審批、決策和監督政策執行過程中存在懶政、怠政、失察、失職、瀆職等不作為問題,相關責任人被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個別違法者受到刑事處理,其中涉及地廳級5人、縣處級20人。

2015年8月至12月,針對國務院第二次大督查發現的財政資金沉澱、土地閒置、項目拖期、保障房空置等問題,國務院辦公廳會同有關部門分三批開展督查問責,共依法依規問責382個突出問題,問責處理1456人。

今年2月至5月,國務院辦公廳針對第三次大督查發現的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拖期、財政資金沉澱、“放管服”改革落實不到位、涉企亂收費、公租房空置、醫保資金管理使用不到位、套取挪用侵佔保障房資金和扶貧資金等117個問題,會同各有關地區和部門分別進行了核查問責,1089名相關責任人受到處理。

此外,督查的目的也在於促進工作開展、轉變工作作風。問責之外,對於一些做得好的地方和部門,也要予以褒獎。惟有獎懲並舉,才有可能實現良性治理,從而理順行政體制。

也就是説,問責不是目的,督查的關鍵在於用問責喚醒責任、用責任傳導壓力,從而切實解決施政“最後一公里”的問題。惟有讓失職懶政者“官不聊生”,則國務院的政令才能暢通地傳導到基層,並作用於經濟社會。如果官員依然四平八穩,依然濫用手中的權力,延宕改革發展的步驟,等待他們的將不再是“太平官椅”,而只能是讓出“位子”、騰開“椅子”。

實際上,早在2013年10月,李克強總理便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提出要求,要加快實施政府職能轉變,扭轉政令不暢的“堰塞湖”現象,克服拖延應付和打折扣、搞變通的行為。2014年6月,李克強將“為官不為”的問題嚴厲地向部委官員提了出來,甚至放狠話“庸政懶政同樣是腐敗”。

可以説,督查本身也是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的一個重要環節。任何在政令下行過程中的“庸、懶、怠”都是不可原諒的,也不符合人民的利益。佔著位子卻無所作為,甚至胡亂作為,這樣的官員就該受到黨紀政紀法紀的懲處,相應的,這樣的部門機構也應該徹底整改。治國理政首在治官,這是公共權力運行的必然,也是民眾權利實現的便捷路徑。(特約評論員 小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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