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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保險公司應設立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

2017-06-30 19:3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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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30日電(記者 譚謨曉)為規範關聯交易管理,防範潛在風險,保監會30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保險公司設立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監測資金流向,全面掌握底層基礎資産狀況。

當前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中存在關聯關係難以識別、交易結構複雜多變、關鍵環節審核責任不清晰等亂象,不正當利益輸送等風險不斷顯現。

通知要求,保險公司應當設立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並且指定一名執行董事擔任負責人,成員應當包括合規負責人等管理層有關人員。一般關聯交易按照內部程序審批,最終報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備案或批准;重大關聯交易經由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審查後,按照有關規定提交董事會批准。

通知明確採取“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認定關聯方和關聯交易,追溯穿透至信託計劃等金融産品的實際權益持有人,下溯穿透至底層基礎資産包含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産管理公司的關聯方資産,並且將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所形成的關聯方與保險公司其他關聯方之間發生的重大關聯交易也納入監管。

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對違規關聯交易或存在潛在風險的關聯交易,保監會將採取公開質詢、責令修改交易結構、責令停止或撤銷關聯交易、責令禁止與特定關聯方開展交易等監管措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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