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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推動境外投資持續合理有序健康發展

2017-08-19 07:21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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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政策導向 優化管理服務
推動境外投資持續合理有序健康發展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國家發展改革委 商務部 人民銀行 外交部關於進一步引導和規範境外投資方向的指導意見》答記者問

2017年8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 商務部 人民銀行 外交部關於進一步引導和規範境外投資方向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為了解《指導意見》有關情況,針對社會各界關注的問題,記者採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問:請介紹一下《指導意見》出臺的背景。

答:境外投資是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方式、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重要方面。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企業積極穩妥開展境外投資,在境外能源資源、製造業、高新技術、服務業等領域成功實施了一大批項目,為帶動相關産品、技術、服務“走出去”,促進國內經濟轉型發展,深化我與相關國家互利合作,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和國際産能合作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同時,我國企業境外投資也存在一些問題。一些企業未能準確把握國家“走出去”戰略導向,開展境外投資缺乏系統規劃和科學論證,盲目決策,後續經營困難,造成較大損失;一些企業將境外投資重點放在房地産等非實體經濟領域,不僅未能帶動國內經濟發展,反而導致資金跨境流出大幅增加,衝擊我國金融安全;一些企業忽視投資目的國環保、能耗、安全等標準和要求,引發矛盾和糾紛,既造成經濟損失,也損害我國對外形象。

針對當前我國境外投資面臨的形勢,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外交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指導意見》,並經國務院批准由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旨在進一步引導和規範企業境外投資方向,促進企業合理有序開展境外投資活動,防範和應對境外投資風險,推動境外投資持續健康發展,實現與投資目的國互利共贏、共同發展。

問:《指導意見》提出鼓勵、限制、禁止三類境外投資活動的具體考慮是什麼?

答:《指導意見》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一帶一路”建設為統領,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按“鼓勵發展+負面清單”模式引導和規範企業境外投資方向,明確了鼓勵、限制、禁止三類境外投資活動。

關於鼓勵類境外投資。近年來,我國企業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和國際産能合作,不僅提升了企業國際化經營水平,同時也為投資目的國經濟社會發展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好處。當前世界經濟發展進入轉型期,廣大發展中國家積極推進工業化、信息化和城市化,不少發達國家推動基礎設施改造升級,能源資源價格總體步入合理區間,一批擁有先進技術的國外企業期待深化對華合作。《指導意見》在基礎設施、産能和裝備、高新技術和先進製造、能源資源、農業、服務業等方面提出六類鼓勵開展的境外投資,就是為了進一步支持國內有能力、有條件的企業按照商業原則、國際慣例,積極參與國際經濟競爭與合作,主動融入全球産業鏈和價值鏈,為經濟全球化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關於限制類境外投資。《指導意見》從國家和平發展外交方針、互利共贏開放戰略、宏觀調控政策等方面統籌考慮明確了五類限制開展的境外投資活動。需要強調的是,近年來房地産、酒店、影城、娛樂業、體育俱樂部等領域境外投資出現了非理性傾向,部分企業頻頻出手、大額收購,引起了市場和輿論的廣泛關注。《指導意見》將此類境外投資納入限制類,並要求相關主管部門實行核準管理,就是為了強化政府的政策引導,提示企業審慎參與。此外,《指導意見》對使用落後生産設備以及不符合投資目的國環保、能耗、安全標準的境外投資做出了明確限制,表明了中國政府倡導國內企業通過境外投資實現與投資目的國互利共贏、共同發展的堅定立場和良好意願。

關於禁止類境外投資。當前我國面臨複雜多變的安全和發展環境,境外投資風險因素明顯增多,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任務日益艱巨。《指導意見》提出禁止企業參與危害或可能危害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的五類境外投資活動,旨在為我國企業“走出去”劃清“紅線”、明確“禁區”,更好地維護我國國家利益和安全。

問:《指導意見》提出的保障措施有哪些亮點?

答:《指導意見》中提出了實施分類指導、完善管理機制、提高服務水平、強化安全保障等四方面的保障措施,為引導和規範境外投資提供政策支持。

實施分類指導方面,《指導意見》提出對鼓勵、限制、禁止三類境外投資活動實施差異化的政策措施,按照積極鼓勵、適度限制、嚴格禁止的原則,引導企業合理把握境外投資方向和重點。

完善管理機制方面,《指導意見》強調將加強境外投資真實性、合規性審查,防範虛假投資行為,同時提出了建立健全境外投資黑名單制度、部門間信息共享機制、國有企業境外投資資本金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優化境外投資管理政策框架,科學有效防範各類風險。

提高服務水平方面,《指導意見》提出制定境外投資經營行為規範、加強與合作國開展機制化合作、支持仲介機構發展等政策舉措,引導企業依法合規開展境外投資活動,優化企業境外投資外部環境,不斷提升企業國際化經營能力。

強化安全保障方面,《指導意見》提出加強對赴高風險國家和地區投資的指導和監督、督促企業開展境外項目安全風險評估等政策措施,推動企業提升境外投資安全風險防範能力。

問:如何使《指導意見》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答:《指導意見》是優化境外投資發展方向、完善境外投資管理和服務的重要文件。下一步,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加強統籌協調,切實做好《指導意見》落實工作,推動境外投資持續合理有序健康發展。一是加強宣介引導。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將充分利用傳統媒體渠道和新媒體平臺,對《指導意見》的重要意義、主要內容、重點舉措等進行持續解讀,同時及時回應輿情、解疑釋惑,引導各類市場主體準確把握政策導向,形成合理預期。二是出臺配套措施。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發展改革委正在抓緊制訂新的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做好與《指導意見》的有效銜接。同時,發展改革委正在會同有關方面積極推進《境外投資條例》立法工作,為《指導意見》的落實提供法律保障。此外,其他有關部門也將根據《指導意見》的要求,抓緊制定並出臺相關配套政策措施。三是抓好督促落實。發展改革委將與各地方、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制訂詳細的工作方案,明確責任主體,加強督促指導和分析評估,確保《指導意見》順利實施。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士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