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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就《廣播電視設備器材入網認定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2017-11-26 16:31 來源: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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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於
《廣播電視設備器材入網認定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按照國務院關於第二批清理規範192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11號)的要求,我局認真做好規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的落實工作。根據《規章制定程序條例》的相關規定,對《廣播電視設備器材入網認定管理辦法》(原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25號)進行了修改,形成了《廣播電視設備器材入網認定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登錄中國法制信息網,進入首頁主菜單的“立法意見徵集”欄目提出意見。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2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政策法制司,郵政編碼:100866。

3.通過傳真將意見發送至010-86093288。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22日。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2017年11月22日

附件:《廣播電視設備器材入網認定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呂浩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