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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提前一年基本建立五級河長組織體系

2018-02-22 09:24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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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記者從省水利廳了解到,2017年,全省從省到村五級河長組織體系基本建立,5907名各級河長上崗履職,實現了讓老百姓“見河長”的目標,比國家要求的時間節點提前一年完成。

據了解,我省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3518條,常年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242個,分佈廣泛,總體上呈現東北部數量少、開發利用率高、交叉影響因素多,西南部數量多、開發利用少,交叉影響因素少等特點,大部分河流位於三江源保護區,多為無人區,完全處於自然狀態,管理保護存在較大差異性。

從2017年初,全省推行河長制工作全面啟動。“河長制”工作主要任務按照政策規劃引領、各部門分工負責、各專業密切配合、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多措並舉的原則,分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執法監管等6大任務進行,並堅持問題導向,推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

目前,全省從省到村五級河長組織體系基本建立,5907名各級河長上崗履職,開展河湖巡查、管護、調研等工作。其中,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已擔任省級總河長、副總河長,三位副省長分別擔任長江、黃河、瀾滄江、湟水、大通河、青海湖等“十二河三湖”省級責任河長。各市(州)、縣(市、區)、鄉(鎮)總河長、副總河長均由同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分級分段落實了河湖責任河長。(記者 羅連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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