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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出臺多項“放管服”改革舉措服務企業發展

2018-11-30 09:3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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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30日電(記者 熊豐)公安部29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自即日起施行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措施,通過減輕企業經濟負擔、減免企業辦事證明材料、建立企業內部安全隨訪制,進一步方便企業群眾辦事創業。

在減輕企業經濟負擔方面,全面停止收取印章刻製單位入網費、服務費,嚴禁強制換章、壟斷經營。據了解,公安部研發了印章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軟體和印章刻製單位客戶端備案軟體,免費提供基層公安機關和印章刻製單位安裝使用,同時明確要求各地全面停止收取入網費、服務費等不合理收費。

在減免企業辦事證明材料方面,企業申請辦理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不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個人股東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簡歷、無故意犯罪記錄證明;企業申請辦理保安培訓許可證,不再需要提供申請人、投資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員及師資人員的無故意犯罪記錄證明,培訓機構主要負責人的工作經歷證明。

據介紹,隨著公安機關信息化建設和政府部門間信息共享的深入推進,公安機關能夠通過信息系統內部查詢確認有關人員是否存在犯罪記錄,不再需要申請人提交有關人員無犯罪記錄證明。同時,允許有關人員不再提交證明其相關工作經驗、經歷的材料,公安機關採取當事人書面承諾、部門間核查加強事後監管和追究違諾責任等形式予以替代。

為了更好服務企業,服務經濟建設,公安機關還將根據企業需要,選派民警擔任企業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聯絡員”,加強與企業的聯絡互動。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長李京生表示,公安機關將通過走訪座談、電話溝通等方式與企業建立溝通聯絡機制:會同相關部門對企業內部安全開展全面檢查,幫助企業及時發現並整改安全隱患;發揮專業優勢,定期向企業通報警情並進行風險預警,指導企業完善安全保衛制度;及時受理企業的報警求助,對盜竊、詐騙等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刑事犯罪依法嚴厲打擊,快偵快破。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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