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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報送特種設備行政審批信息的通知

2019-10-05 11:22 來源: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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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為優化營商環境,推進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信息化工作,提高行政許可異地核驗效率,方便公眾查詢許可信息,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將全國特種設備生産單位、檢驗檢測機構行政審批信息統一在“全國特種設備公示信息查詢平臺”(以下簡稱公示平臺,網址:www.cnse.samr.gov.cn)進行公示。現就報送特種設備行政審批信息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以下稱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本級及省以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行政審批信息的歸集和統一報送工作。此項工作于2019年10月啟動,現有“接口對接”和“客戶端報送”(見附件1)兩種方案可供選擇。總局將委託公示平臺的維護單位為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信息報送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二、報送原則

鋻於各地信息化系統建設與應用水平差異較大,且接口對接的技術要求較高,為確保時效性,前期信息報送工作以客戶端報送為主。客戶端由總局委託開發,供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無償使用。行政審批信息化系統與公示平臺具備接口對接條件的,可聯絡標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獲取“接口對接方案”,並由其協助完成與公示平臺的對接和信息公示工作。

信息報送工作遵循以下原則:

1. 實用性原則:報送信息將以滿足監管和公示需求為準;

2. 安全性原則:報送過程將採用多級核驗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採用U-key防範非法入侵和數據篡改;

3. 可靠性原則:接口或客戶端的開發均應採用成熟可靠、穩定易用的平臺進行;

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應高度重視信息報送工作,維護信息安全,保障報送信息的準確性,並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信息報送工作。

三、工作安排

1. 10月15日前提交“信息化系統建設情況調查表”(見附件2);

2. 11月10日前完成與公示平臺的對接或客戶端的部署,並於11月30日前完成信息傳送的測試工作;

3. 12月31日前完成行政許可有效期內的審批信息報送工作;

4. 為配合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開展信息報送工作,總局將於12月1日啟動信息接收及公示測試,並於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對社會公示全國特種設備生産單位、檢驗檢測機構行政審批信息。對未按期完成報送工作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在公示平臺上予以顯示。

四、聯絡方式

1. 總局特種設備局:

胡素峰,電話:010-82262262;傳真:010-82260184。

2. 標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孫雪峰,電話:010-58811061、18910756570,傳真:010-58811330,郵箱:sunxf@cnis.ac.cn。

附件:1. 客戶端信息報送方式説明

      2. 信息化系統建設情況調查表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9年9月30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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