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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條新措施促綜保區高水平開放

2019-01-11 07:20 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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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日即將出臺措施促進綜合保稅區高水平開放。在1月10日舉行的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政策例行吹風會上,海關總署副署長李國介紹,《關於促進綜合保稅區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近日將正式印發實施。《意見》共提出21項具體任務舉措,著力培育綜合保稅區在産業配套、營商環境等方面的綜合競爭新優勢,區內企業將獲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

李國表示,“伴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逐步深入,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已發展成為我國開放型經濟發展的先行區、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集聚區,為承接國際産業轉移、推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促進對外貿易和擴大就業等發揮了重要作用。”

2018年1-11月,全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實現進出口值4.7萬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12.3%,佔同期我國外貿進出口總額的16.8%,以佔全國二萬分之一的土地面積,實現了約六分之一的外貿總量。綜合保稅區是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最高形態。目前新設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統一命名為綜合保稅區,原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正加快整合優化為綜合保稅區。截至目前,全國共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140個,其中綜合保稅區96個。

據了解,《意見》將推動綜合保稅區發展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和競爭力的加工製造中心、研發設計中心、物流分撥中心、檢測維修中心、銷售服務中心等“五大中心”。以打造加工製造中心為例,具體舉措包括針對區內加工企業要求最為迫切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問題,提出賦予區內企業一般納稅人資格;允許擬入區企業進口自用機器設備等,自國務院批准設立綜合保稅區之日起即提前適用相關的免稅政策;允許區內企業承接國內委託加工業務;免除手機、汽車零部件等産品內銷環節自動進口許可證;簡化海關業務核準手續,實行企業自主備案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出臺的21條措施也針對企業實際經營中面臨的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制定了一些針對性非常強的政策。例如,原來區內設立的企業只能承接出口産品的加工,而目前的政策設計使得區內的企業既能承接出口型的業務,也能夠承接境內區外的委託加工業務;賦予區內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並進行政策創新,一是區內企業向境內區外的企業銷售産品,可以直接向對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方可以獲得抵扣;二是區內企業從境內區外企業購買原材料或者承接區外委託加工的業務,可以向對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抵扣。基於這樣的政策設計,區內企業“跟國內做生意”更加便利,同時企業開展“兩頭在外”的業務不受影響;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政策逐步擴大到所有的綜合保稅區,滿足國內消費者對多元化市場需求的需要。

“這些方面對於我們利用兩個市場,利用兩種資源,更好地解決企業目前面臨的困難,更好地滿足我們全方位對外開放的需要都是十分有益的。”李國説,相信隨著綜合保稅區的新政策出臺,其在促外貿、引外資;帶動中西部地區開放發展;引領新業態探索創新孵化器;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實驗室”方面的作用將進一步發揮。(記者 李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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