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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債轉股增量擴面提質

2019-06-06 07:13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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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深入推進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的措施,支持企業紓困化險、增強發展後勁。當前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工作落地效果如何?未來又將在哪些關鍵環節發力?在6月5日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負責人黃曉龍、國務院國資委財務監管局負責人王海琳、銀保監會統計信息與風險監測部負責人劉志清共同就相關問題進行了解讀。

市場化債轉股成效顯著

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作為降杠桿減負債的一項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徑,在優化企業資本結構、降低企業債務風險、減輕企業債務負擔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本輪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不同於以往的政策性債轉股,轉股對象企業、轉股債權、轉股價格和條件、資金籌集、股權管理和退出等都由市場主體自主協商確定,政府不拉名單不搞拉郎配,政府的作用是為市場主體創造適宜的政策環境。”連維良指出。

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4月末,債轉股簽約金額已經達到2.3萬億元,投放落地9095億元。已有106家企業、367個項目實施債轉股。實施債轉股的行業和區域覆蓋面不斷擴大,涉及鋼鐵、有色、煤炭、電力、交通運輸等26個行業。

據連維良介紹,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工作在穩增長、促改革、防風險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一是企業杠桿率持續下降。截至2018年年末,我國總體杠桿率為249.4%,比2017年末降低1.5個百分點。根據國際清算銀行最新數據,去年三季度末我國企業部門杠桿率為152.9%,同比降低5.7個百分點。2018年年末,國有企業平均資産負債率64.7%,較2017年年末下降1個百分點。二是增強了優質企業的資本實力和綜合競爭力。目前針對優質企業的債轉股佔到落地規模的一半以上,充實了轉股企業的資本,提高了信用等級,釋放了投資潛力,有力促進了穩增長。三是推動了出險企業債務的穩妥有序處置。四是深化了國有企業改組改制。債轉股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緊密結合,通過引進民營資本、實施機構向轉股企業派駐董事監事高管等方式,優化了企業治理結構。五是有力支持了民營經濟發展。針對部分民營企業融資難、債務高企等問題,通過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使一些民營企業實現脫困發展。六是促進了直接融資。拓寬了社會資金轉化為股本投資的渠道,推動股債融資結構更加合理化。

過去的兩年中,我國5家大型商業銀行分別成立了金融資産投資公司,專注于實施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目前金融資産投資公司已經成為開展市場化債轉股的主力軍。目前,金融資産投資公司共落地實施債轉股項目254個,落地金額4000億元。

“中央企業的市場化債轉股工作也取得了積極進展,目前中國寶武、國家電投、中船重工等19家中央企業已經和銀行等機構簽訂了市場化債轉股協議,簽約規模超過5000億元,一大批項目已經取得了實質性進展,落地金額超過3000億元,為企業降低債務負擔、推動企業持續健康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王海琳表示。

支持多元社會力量參與

各類企業都可以依法依規開展債轉股,同時有關部門也在政策層面加以引導。

“我們明確了‘四個禁止’‘三個鼓勵’。‘四個禁止’就是禁止僵屍企業債轉股,禁止惡意逃廢債的企業債轉股,禁止債權債務關係不清晰的企業債轉股,禁止有可能助長過剩産能擴張的企業債轉股。‘三個鼓勵’是鼓勵高負債的優質企業債轉股,鼓勵遇到暫時困難的潛力企業債轉股,鼓勵企業資源有優化利用價值的困境企業債轉股。”連維良表示。

據了解,在民營企業本身債轉股上,目前已經有24個企業債轉股項目落地。“下一步會增加民營企業債轉股的比重,加大力度支持民營企業債轉股和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的債轉股。”連維良同時表示,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強調主體多元和方式多元,支持民資、外資等各種所有制性質的投資者以多種方式參與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政府將依法依規保障社會資本的權益,包括平等參與、平等行使股東權利、平等保護産權等。

目前債轉股實施落地效果比較明顯,如國家電力投資集團、中國船舶、中國重工、寶武鋼鐵等較高負債優質企業實施債轉股後,企業資産負債率明顯下降,企業資本實力和競爭力得到加強;而像東北特鋼、重慶鋼鐵等開展債轉股引入戰略投資者實施重組的企業,通過發展混合所有制,使企業長期虧損狀況得到扭轉,實現了脫胎換骨式的重生和發展。

化解債轉股的難點堵點

去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定向降準,釋放了5000億元資金,支持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黃曉龍介紹,定向降準後債轉股規模大幅提升。截至目前,市場化債轉股總體投資規模為9095億元,其中定向降準後新增5080億元。

連維良表示,今後的重點是破解難題、打通堵點,推動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增量、擴面、提質,在穩增長、促改革、防風險中發揮更大作用。一是進一步完善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合理定價機制,提高國有企業資産轉讓定價市場化水平。二是充分發揮金融資産投資公司的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主力軍作用。三是積極吸引社會力量參與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四是積極推動優質企業和民營企業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五是推動轉股企業完善更加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治理結構。

對於債轉股中銀行和實施機構面臨的風險,劉志清表示,應該動態全面地看待風險,做好穩增長和防風險的平衡,既要嚴格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明確債轉股對象,也要堅持風險隔離,嚴防利益衝突和利益輸送,力爭實現企業紓困與銀行化險的雙贏。(記者 溫源)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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