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堅定不移地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完善有利於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1)穩步推進價格改革。落實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各項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建立有利於科學發展的成品油價格和稅收機制。繼續深化電價改革,逐步完善上網電價、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形成機制。適時理順煤電、天然氣價格。推進水價改革,繼續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逐步提高水利工程供非農業用水價格。(2)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健全政府投資管理體制,加快推行代建制。建立和推行投資項目後評價、重點項目公示和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改革項目審批制度,規範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縮減核準範圍,科學界定核準權限,嚴格規範核準程序。(3)加大財稅體制改革力度。貫徹實施新修訂的增值稅以及營業稅、消費稅暫行條例,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加快推進資源稅費改革,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制度。深化預算制度改革,推進省直管縣財政管理方式改革。(4)穩步推進金融體制改革。加快中國農業銀行股份制改革,大力發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繼續推進政策性銀行改革。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積極穩妥推出創業板,進一步完善創業投資、股權投資和債券融資的市場制度和環境,健全市場化發行機制和發債主體自我約束機制。(5)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進一步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完善公共衛生機構補助政策,實施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與此同時,抓緊研究制定中長期改革規劃,協調推進全國和省級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繼續深化國有企業、壟斷行業、行政管理體制等領域的改革,支持非公有制經濟適應市場變化,克服當前發展面臨的困難。
千方百計促進外向型經濟穩定發展。(1)走以質取勝、集約化、多元化的發展路子,努力保持進出口穩定增長。及時完善政策措施,切實緩解外向型企業面臨的突出困難;在鞏固傳統市場的同時,加快開拓前景廣闊的新興市場;積極推動與有關國家和地區的自貿區建設;穩步推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鼓勵加工貿易企業延伸産業鏈條和向中西部地區轉移;大力發展服務貿易,抓緊落實鼓勵承接國際服務外包的政策措施,積極化解國際經貿摩擦。擴大先進技術裝備、關鍵零部件、元器件和重要能源原材料進口,增加國家戰略物資和應急物資儲備。(2)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提高利用外資質量。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創新利用外資方式,引導外資投向高技術産業、先進製造業、節能環保産業和現代服務業。支持中西部地區發揮成本和資源優勢承接外資轉移。嚴格限制外商投資高耗能、高污染産業。完善國外貸款管理。2009年,借用國外貸款安排258億美元,外商直接投資預期924億美元。(3)加強境外投資的規劃和政策引導,積極穩妥地推進企業對外投資合作。完善與重點國家的投資合作機制,加強國際能源資源互利合作。切實防範和化解境外資産風險。綜合考慮擴大境外投資的有利條件,國際金融危機對直接投資的負面影響和國內企業生産經營困難增加等因素,2009年我國對外直接投資預期增長13.2%。
(六)打好節能減排攻堅戰,紮實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1)加強重點工程建設。加大對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千家企業節能行動和循環經濟的支持力度。強化“三河三湖”、渤海、松花江、丹江口庫區及上遊、三峽庫區及上遊、黃河中上遊等重點流域、區域水污染防治,支持城鎮污水處理、垃圾處理、流域綜合治理等設施建設和重大環保技術示範。2009年,城市污水處理率、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到69%和67%。加快北方地區供熱計量改革,積極發展綠色建築,大力推進建築節能。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穩步實施重點防護林、天然林保護、京津風沙源治理、退牧還草、岩溶地區石漠化綜合治理等重點生態建設工程。(2)加快淘汰落後生産能力。嚴格執行産業政策,完善落後産能退出機制,建立淘汰落後産能企業名單公告制度,落實限制類和淘汰類企業實施差別電價的政策,支持中西部地區加快淘汰落後産能。2009年,再淘汰煉鐵、煉鋼、造紙、電力落後生産能力1000萬噸、600萬噸、50萬噸和1500萬千瓦。(3)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完善循環經濟促進法相關配套法規。組織編制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鼓勵餘熱余壓上網發電經濟政策,研究建立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建立健全科學的循環經濟統計制度。深化第二批國家循環經濟示範試點和汽車零部件再製造試點,支持建設一批循環經濟重點項目。推進災區建築廢棄物等資源化。加強資源綜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潔生産。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預期下降5.6%,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65.9%。(4)完善法規政策。出臺《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條例》,加快制定或修訂高耗能産品能耗限額強制性國家標準和主要用能産品強制性能效標準。研究提出支持高效節能空調、節能電機、節能環保型汽車推廣和促進節能服務産業發展的經濟政策。擴大能效標識範圍和節能節水産品政府採購範圍。落實企業購買節能節水環保設備所得稅和節能環保小排量汽車消費稅優惠政策。組織開展節能管理師試點。繼續加強脫硫電價監管,完善需求側電價管理制度。繼續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5)嚴格考核監管。進一步完善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考核辦法。組織開展省級政府和千家企業2008年節能目標完成和措施落實情況考核。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強化環境保護與管理。以保障群眾飲水安全為重點,依法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促進燃煤電廠脫硫和城市污水處理廠等治污設施正常運營。繼續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6)全面實施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積極推進中央和省級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建立健全各級管理機構。編制與實施省級應對氣候變化方案,組織開展低碳經濟試點,推動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的國際合作,加強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技術研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