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政放權全記錄(2013.3—2014.12)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2-17 10:03 來源: 中國政府網
【字體: 打印本頁

簡政放權全記錄(2013.3—2014.12)
總理聲音

“市場能辦的,多放給市場。社會可以做好的,就交給社會。政府管住、管好它應該管的事。”

——2013年3月17日,“兩會”中外記者提問時表態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轉變政府職能的突破口,是釋放改革紅利、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的重要一招,今年要開好頭。”

——2013年5月13日,國務院機構職能轉變動員電視電話會議

 

要繼續把簡政放權作為“當頭炮”,在公開透明上下功夫,在持續推進中增實效。

——2014年1月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

 

進一步簡政放權是“政府的自我革命”。今年要再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200項以上,並將建立權力清單制度,清單之外一律不得實施審批。

——2014年3月5日,政府工作報告

 

“放權要真正放給市場,發展是第一要務。”

——2014年4月10日至11日,博鰲亞洲論壇年會 

 

 

國務院常務會議

 序 號      時 間  標  題 摘  要
1

 

2013年4月24日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部署安排進一步做好四川蘆山抗震救災工作
把損失減少到最小程度
決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
推進政府職能轉變

 

 

決定取消和下放71項行政審批事項

2

 

2013年5月6日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
決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

 

決定再取消和下放62項行政審批事項

3

 

2013年6月19日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
決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等事項

 

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決定再取消和下放32項行政審批等事項

 

4

 

2013年9月25日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修訂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目錄
決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
部署進一步加大力度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修訂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目錄,決定再取消和下放95項行政審批事項

5

 

2014年1月8日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決定進一步推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三項措施
部署做好冬春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
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

 

決定進一步推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三項措施

要繼續把簡政放權作為“當頭炮”,在公開透明上下功夫,在持續推進中增實效。

 

6

 

2014年3月19日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確定《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
部署進一步落實不得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要求的措施

 

確定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並將簡政放權、財稅金融、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有序放寬市場準入五項改革作為今年改革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

 

7

 

2014年4月23日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確定進一步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的政策措施
決定在基礎設施等領域推出一批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的項目
部署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工作

 

在部署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工作時,提出了一系列旨在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營造公平競爭環境、規範市場秩序的新措施

 

8

 

2014年6月4日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確定進一步簡政放權措施促進創業就業
部署石化産業科學佈局和安全環保集約發展
討論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修訂草案)》

 

取消和下放新一批共52項行政審批事情項,其中“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核準”,“對吸納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規定條件的服務型、商貿企業和對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減免稅審批”等關係投資創業的34項審批事項,有利於減少中間不必要環節,讓優惠政策落地,釋放市場活力

 

9

 

2014年8月20日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聽取雲南魯甸地震抗震救災最新情況彙報 研究安排恢復重建等工作
決定推出進一步簡政放權措施 持續擴大改革成效
部署加快發展科技服務業 為創新驅動提供支撐

 

會議決定,在各部門曬出權力清單、開展社會評議的基礎上,順應群眾期盼,有針對性地推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新措施。便利企業投資經營,再取消和下放87項“含金量”高的審批事項,其中取消68項,做到能取消的儘量取消、不下放,避免遺留尾巴

 

10

2014年12月12日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確定新一批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措施
促進轉變政府職能建設現代政府 部署推廣
上海自貿試驗區試點經驗加快制定完善負面清單
推動更高水平對外開放 決定集中治理機關事業單位
“吃空餉”問題 堵上蠶食財政資金的黑洞

 

確定新一批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措施促進轉變政府職能建設現代政府

 

文   件

序 號 發佈時間 文 號 標  題 摘  要

 

1

 

2013年5月17日

國發〔2013〕19號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

 

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共計117項。

 

 

2

 

2013年7月22日

國發〔2013〕27號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

 

國務院決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共計50項。

 

 

3

 

2013年9月11日

國發〔2013〕34號

國務院關於取消76項評比達標表彰評估項目的決定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再取消一批評比達標表彰評估項目,共計76項。

 

 

4

 

2013年12月10日

國發〔2013〕44號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國務院決定,再取消和下放68項行政審批項目。

 

 

5

 

2014年2月15日

國發〔2014〕5號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國務院決定,再取消和下放64項行政審批項目和18個子項。

 

 

 

6

 

2014年8月12日

國發〔2014〕27號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

 

 

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45項行政審批項目,取消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將3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

 

 

責任編輯: 薛雪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