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黨中央、國務院針對當時嚴峻的信訪形勢和信訪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著眼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審時度勢,作出了修訂《信訪條例》的重大決策。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2005年5月1日正式施行以來充分體現了民主與法治的精神,體現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標誌著信訪工作法制化建設邁出了重要步伐。至2015年5月1日,新修訂的《信訪條例》已實施整整十週年。
十年來,各地各部門貫徹實施新的《信訪條例》取得了哪些成效?有何特點?下一步如何繼續深入推進貫徹實施?2015年5月13日國家信訪局副局長張恩璽做客中國政府網,介紹《條例》修訂實施十週年以來信訪工作法治化取得的主要成效,並回答網友所關心的問題。
[點擊詳細文字實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