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華銘説
2021-01-20 13:0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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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華銘説
我覺得國家知識産權局在專利審查方面存在幾個問題。一是專利審批時間過長。過去實用新型專利審批時間7個月,現在定為14個月,發明專利3年。二是審批數量規定百分比。應改為符合專利條件批准,不符合不批,不設比例。三是審批制度規定同一專利項目申報,如已獲得實用新型專利,審批發明專利前必須放棄實用新型專利,即實用新型專利作廢。應改正為:對兩種形式專利接連申報的專利技術項目,審批發明專利前,對已獲得實用新型的專利不作廢,保留專利權,如果發明專利獲批准,則實用新型自動作廢,保留一個專利權。發明專利審批如沒得到,還有實用新型專利。四是專利審查員審批能力有限,特別是在對發明專利進行審核中。例如在一個技術中採用了普通技術,則整個技術全否定。現今很多技術是複合而來,不可能完全創新,應看關鍵技術是否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