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005年度預算執行審計結果
(二○○六年九月八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5年11月至2006年2月,審計署對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保監會)2005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並延伸審計了北京、上海等23家保監局。
一、基本情況
保監會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會本級和35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
審計結果表明,保監會2005年度預算執行總體情況比較好,財務管理和預算編報比較規範,內部控制制度比較健全。但審計也發現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人員經費擠佔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776.03萬元。如保監會機關在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交通費等科目中列支發放職工補貼391.96萬元。上述做法,不符合財政部《事業單位財務規則》關於“事業單位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的規定。
(二)部分所屬單位財務支出不實170.63萬元。如2004年10月至2005年10月,廣東保監局虛列支出套取現金24.13萬元,用於支付記者交通費、專家講課費等費用。上述做法,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關於“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應當加強對預算支出的管理,嚴格執行預算和財政制度,不得擅自擴大支出範圍、提高開支標準;嚴格按照預算規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資金”的規定。
(三)會計核算中其它違規問題103.88萬元。主要是串用會計科目和存在賬外固定資産等問題。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並將擠佔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發放補貼問題移送財政部處理。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保監會應進一步加強預算管理,特別是人員經費預算管理,確保財務會計核算的真實完整;應儘快制定具體辦法,完善考試費等項目支出管理;應健全內審職能,加大對所屬保監局的財務監管力度。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保監會對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問題和建議高度重視,專門組織相關部門和保監局認真進行了研究和分析,並制定了相應的整改措施。對人員經費擠佔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的問題,保監會已將會本級相關發放項目取消或按規定調整在人員經費中列支,並督促各派出機構清理違規發放的津貼、補貼;對虛列支出、多計支出、支出科目之間擠佔串用以及存在賬外固定資産的問題,已根據處理意見責令違規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規定調整會計賬目。加強了內控制度建設,制定了《中國保監會考試費管理暫行辦法》,修定了《中國保監會固定資産管理暫行辦法》。已著手研究建立本系統內審機制的方案,目前,擬先在派出機構設立內審監督員,以加大對全系統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監督檢查力度。